? ? ? ?1、符合公安行業(yè)標準GA/T 269-2001及相關國標的技術要求。
2、符合設計要求及樣品式樣要求。
3、需提供檢測報告及合格證明,必要時需對產品進行抽樣檢測。
4、外觀及結構要求
4.1主機、分機及配件的外型尺寸應符合產品圖紙要求。
4. 2 塑料外殼表面應平整光華、無裂紋、褪色及永久性污漬,亦無明顯變形和劃痕。
4.3 金屬殼表面涂覆不能露出底層金屬,并無起泡、腐蝕、缺口、毛刺、蝕點、劃痕、涂層脫落和砂孔等。
4.4 按鍵、開關操作靈活可靠,零部件應緊固無松動。
4.5 在固定安裝后,主機、分機的接線端子和插孔均不能暴露在可觸摸的表面。
4.6 接線柱應有防止轉動和松動的措施,對快接接線柱進行20次連接和20次斷開試驗后,在最容易拉斷的方向施加24.5N的拉力作用60s,引出線、接線柱均不應脫落。
4.7 主機外殼防護能力 主機外殼防護能力分為二個等級。
a) 一級;符合GB4208-1993中IP33的規(guī)定。外殼應能承受49N的壓力試驗,試驗后不應產生永久性變形或損壞。外殼應能承受一個直徑為50.8mm的鋼球從0.5m高度垂直自由落下的沖擊強度試驗,試驗后不應產生永久變形或損壞。
b) 二級; 符合GB4208-1993中IP33的規(guī)定。外殼應能承受111N的壓力試驗,試驗后不應產生永久性變形或損壞。外殼應能承受一個直徑為50.8mm的鋼球從1.3m高度垂直自由落下的沖擊強度試驗,試驗后不應產生永久變形或損壞。
4. 8 分機的外殼防護能力 符合GB4208-1993中IP30的規(guī)定。外殼應能承受49N的壓力試驗,試驗后不應產生永久性變形或損壞。
4.9 主機外殼的防拆要求 主機的外殼應有防止非正常拆卸的保護措施。
5、基本功能要求
5.1 通話功能 主機與分機間經按鍵接通后,能實現雙方通話,話音音質清晰,不應出現振鳴現象。
5.2 監(jiān)視功能 主機與分機間經按鍵接通后,在分機監(jiān)視器上能觀看到主機攝取的圖像信號,便于識別來訪者。 5.3 夜視功能 主機在正常安裝的情況下,夜間可在分機監(jiān)視器上識別來訪者。
5.4 防破壞報警功能 可視對講系統應具有防破壞報警輸出接口。當主機遇到非正常拆卸時,分機應立即發(fā)出報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