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0 年英國南安普頓市啟動了智能卡項目,自此歐洲智慧城市建設的序幕正式拉開。2007年,歐盟提出并開始實施一系列智慧城市建設工程。歐盟對于智慧城市的評價標準包括智慧經濟、智慧環(huán)境、智慧治理、智慧機動性、智慧居住以及智慧人等6個方面。而歐洲在通過智慧城市建設改善交通,促進節(jié)能減排方面有值得借鑒的地方。
瑞典:智能交通系統(tǒng)
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在治理交通擁堵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績。瑞典國家公路管理局(SNRA)和斯德哥爾摩市政廳在2006年初宣布試征“道路堵塞稅”,目標不僅僅是減少交通堵塞,還希望獲得附帶的好處,比如提高公共交通工具使用率、減輕環(huán)境污染。
斯德哥爾摩在通往市中心的道路上設置18個路邊監(jiān)視器,利用射頻識別、激光掃描和自動拍照等技術,實現(xiàn)了對一切車輛的自動識別。車輛安裝的應答器標簽與控制點接收器通信,并觸發(fā)自動繳費。通過這些控制點的車輛被拍照,車牌號用于識別沒安裝標簽的車輛,并作為對為未繳費人執(zhí)法的依據(jù)。信息發(fā)送到計算機系統(tǒng)中,將車輛與登記數(shù)據(jù)進行匹配,然后向車主收費,司機可以通過互聯(lián)網、銀行、便利店繳費。
通過綜合治理措施,斯德哥爾摩交通擁堵水平降低了25%,同時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了40%。
荷蘭:清潔能源發(fā)電體系
阿姆斯特丹的交通工具包括轎車、公共汽車、卡車、游船等,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占據(jù)整個阿姆斯特丹的1/3。
為此,阿姆斯特丹開展輪船接入電網項目,提升清潔能源的使用率,降低碳排放量。項目在阿姆斯特丹港口的73個靠岸電站中配備了154個電源接入口,便于游船與貨船充電,利用清潔能源發(fā)電取代原先污染較大的柴油發(fā)動機。
船長可以使用電話系統(tǒng),輸入個人賬號,與靠岸電站連接,從船只賬戶上自動支付費用。整個項目僅使用電力能源,減少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。
丹麥:自行車之城
丹麥首都哥本哈根素有“自行車之城”的美譽,在綠色交通方面成績斐然。
為促使市民使用碳排放量最少的軌道交通,哥本哈根通過統(tǒng)籌規(guī)劃,力保市民在家門口1公里之內就能使用到軌道交通。1公里路內的交通還要依賴群眾基礎深厚的自行車。除修建3條“自行車高速公路”以及沿途配備修理等服務設施外,他們還為自行車提供射頻識別或全球定位服務,通過信號系統(tǒng)保障出行暢通。